- 索 引 号:QZ10101-0300-2021-00037
- 备注/文号:永政〔2021〕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0
- 有效性:有效
永政〔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永政〔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