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300-2022-00064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2〕4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2
永政办〔202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永春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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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202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永春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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