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19-00041
    • 备注/文号:永政〔2019〕3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2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蔡金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6-25 16:33

    永政〔2019〕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蔡金豹同志任永春总医院院长、县医院院长; 

      黄春根同志任永春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志扬同志永春县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文彦同志永春县妇幼保健所所长职务; 

      免去姚重钢同志永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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