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19-00055
    • 备注/文号:永政〔2019〕4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2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陈科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8-05 09:50

    永政〔2019〕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科技同志任永春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李丽红同志永春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其义同志永春县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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