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0-00035
- 备注/文号:永政〔2020〕1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0
永政〔202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2020年7月31日永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现通知如下:
潘双贵同志任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清江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免去郑晓毅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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