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1-00061
    • 备注/文号:永政〔2021〕3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7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紫钊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1-09-22 17:57

    永政〔202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紫钊同志任永春行政学校校长; 

      姚清地同志任永春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郭志镇同志任永春行政学校副校长; 

      颜尧民同志任永春行政学校副校长。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19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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