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1-00070
    • 备注/文号:永政〔2021〕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0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涂芳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11-01 09:57

    永政〔202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涂芳丽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春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蒋志凌同志任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春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颜华南同志任永春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永春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110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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