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0101-0100-2022-00026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永政文〔2022〕38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5-16 | ||
标 题: |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永政文〔202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原由蔡映辉常务副县长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原由王卫阳副县长分管的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调整为郭美西副县长分管;原由郭美西副县长负责的卫生健康、创卫、爱国卫生运动、医保等工作调整为王卫阳副县长负责。相关工作涉及的分管、联系单位同步调整。
县政府其他领导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单位)、联系单位不变。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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