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50
- 备注/文号:永政〔2022〕2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8
- 有效性:有效
永政〔2022〕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江华同志任永春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陈文联同志任永春县地震办公室主任;
黄卫国同志任永春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陈文泉同志任永春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
郭相亿同志任永春县牛姆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劲松同志任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
黄伟鸿同志任永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罗华南同志任永春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主任;
汪江勇同志任永春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县地方海事发展中心)主任;
姚春霞同志任永春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林龙池同志任永春县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婉真同志任永春县农业检测中心主任、县作物良种场场长;
林如同志挂职任永春县急救中心主任,时间2年;
黄春根同志任永春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陈章培同志任永春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清城同志永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以下单位的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原永春县旅游发展中心,原永春县防震减灾中心,原永春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原永春县农业机械站,原永春县牛姆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原永春县五一水库保障中心,原永春县水土保持保障中心、原永春县水电站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原永春县道路运输保障中心,原永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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