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60
    • 备注/文号:永政〔2022〕2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6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尤龙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29 11:50

    永政〔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尤龙杰同志任永春县产品质量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福建省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主任、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主任;

      免去刘福心同志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金仕同志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星同志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涂敏华同志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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