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必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_机构职能_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5年05月10日 星期六

  •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61
  • 备注/文号:永政〔2022〕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6
  • 有效性:有效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必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9-02 11:54

永政〔202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梁必文同志任永春华侨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春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黄家志同志任永春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春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康贵泉同志任永春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苏明福同志任永春第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培镇同志任永春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常智同志任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国龙同志永春华侨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梁文福同志永春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苏文暹同志永春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焱华同志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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