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2-00061
    • 备注/文号:永政〔2022〕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6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必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29 11:54

    永政〔202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梁必文同志任永春华侨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春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黄家志同志任永春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永春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康贵泉同志任永春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苏明福同志任永春第五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培镇同志任永春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常智同志任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国龙同志永春华侨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梁文福同志永春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苏文暹同志永春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焱华同志永春县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