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3-00100
- 备注/文号:永政〔2023〕5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清城同志任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瑞虹同志任永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荣锡同志兼任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教导员;
康荣国同志任永春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姚春霞同志任永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永春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
免去康文展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沧慧同志永春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新炯同志永春县公安局苏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因机构合并,以下单位县委提名的县管职务自然免除:
原永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永春县卫生监督所。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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