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4-00045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24〕7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的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一、郭小强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财政、税务、国资、金融监管、应急管理、审计、统计、纠风、市场监督管理(除药品监督管理以外)、知识产权,机关效能及泉南高速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并担任农产品加工区指挥部指挥长。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国库支付中心(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县应急救援中心)、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地震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除药品监督管理以外部分)、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县效能办,县城建集团、农文旅集团。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春监管支局,驻永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
二、庄凯融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外事、自然资源、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文体与旅游、民族与宗教事务等工作,担任文旅经济发展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分管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县档案馆、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侨联,县委统战部,一九七地质队。
三、周伯祥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工作,担任农产品加工区指挥部副指挥长。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林业局、县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县牛姆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县农文旅集团(日常业务)。
联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春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碧卿林场。
四、王卫阳副县长:负责工业、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军民融合发展、数字永春建设、工业园区、煤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分)、电力以及卫生健康、创卫、爱国卫生运动、医保等社会事业工作。
分管县工信商务局(县数字永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县市场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部分),招商办,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外贸公司,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总医院(县急救中心)。
联系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贸促会、县工商联(县总商会),邮政分公司、县电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通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泉州铁塔公司永春办事处,市盐务局永春办事处、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中石化永春支公司、泉州海关驻安溪办事处永春监管科,国网永春供电公司、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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