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4-00052
- 备注/文号:永政〔2024〕3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2024年7月2日永春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现通知如下:
邱洪川同志任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梁建兵同志任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永春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郑剑侠同志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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