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1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永政〔2025〕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黄金树同志挂职任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时间2年;
黄晓庆同志任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谢永宁同志挂职任永春县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时间2年;
免去康清传同志永春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潘逸同志永春县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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