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19-00074
- 备注/文号:永政〔2019〕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1
永政〔2019〕61号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答复意见,经大田县自然资源局确认,自2019年10月1日起,由永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使大田县济阳乡济阳村座落于永春县境内南湖飞地的自然资源管辖权。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维护矿区安定稳定,定于2019年11月集中整顿关闭该飞地范围内涉嫌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飞地范围内涉嫌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井通告即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前,自行永久性封闭硐口,拆除地面一切生产设备,上缴非法持有的火工品,遣散从业人员,清理腾空管理房、煤场等生产生活用房及设施。逾期由永春县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处理,切除电力供应线路,清缴非法持有的火工品,拆除一切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封闭硐口。
二、永春县整顿关闭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2019年11月6日起,组织县协调办、煤管、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工信、电力和当地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按相关要求对涉及煤矿井开展集中整治。
三、专项行动期间,对阻挠和破坏关闭工作开展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从即日起,对擅自启封硐口、非法生产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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