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3000-2024-00081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4〕6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3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优质芦柑鉴评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1-20 09:02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永春芦柑品质,强化永春芦柑品牌宣传,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综合竞争力,有效推进永春芦柑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永春县第三届优质芦柑鉴评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永春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柑桔同业公会

      二、举办时间:2024年11月17日—22日

      三、举办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

      四、参评条件

      1.从事芦柑生产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自有柑园面积在30亩以上;

      2.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应用“一品一码”。

      五、送样要求

      1.样品要求:要求每个样品为同一户主、同一柑园采集样。数量要求为每个样品55kg,样品用纸箱包装(5kg/箱以下),箱上必须外贴标签和“一品一码”,标签上注明所属乡镇、村及柑园地名、户主、重量和联系电话等;同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复印件;

      (2)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证书、“一品一码”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书和文件复印件。

      2.送样时间: 2024年11月17日—18日

      3.送样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

      4.样品管理: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收集、登记、取样、封存管理,并开具三联单(送样、收样人员各一份,一份随样备查)。

      六、鉴评安排

      1.鉴评时间: 2024年11月19日—20日

      2.鉴评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

      3.评委组成:邀请国内柑桔教学、科研、推广等有关单位的知名专家组成。

      4.鉴评方法:采取编密码,评委感观鉴评,由高往低取足名次。

      七、奖项设置及样品处理

      本次优质芦柑鉴评活动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质奖若干名,获奖样品作为鉴评及宣传推介,50kg给予收购;未获奖每个样品退回50kg;奖项设置及收购价格见附件。

      八、其他事项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做好样品的收集与选送工作。

      2.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优质芦柑鉴评活动为契机,组织农技人员深入芦柑基地、芦柑大户进行栽培管理技术指导,推广芦柑“五新”,推动我县芦柑标准化、无害化生产,提高芦柑基地管理技术与鲜果品质水平,切实推进我县芦柑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联系人:尤先生18050960998,陈女士18889366119

      附件:永春县第三届优质芦柑鉴评活动奖项设置与收购价格表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