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400-2024-00064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24〕11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4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春慈善特别贡献奖”“永春慈善家”“永春慈善大使”“永春慈善市民”“永春慈善单位(企业、组织、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1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慈善制度、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弘扬慈善文化、搭建慈善平台、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全县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科教文卫、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激发慈善热情,引领崇德向善风尚,营造良好慈善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合力推进我县慈善事业阔步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授予福建省泉州美岭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个人“永春慈善特别贡献奖”、汤志强等6位“永春慈善家”、郑志光兄弟等21位“永春慈善大使”、陈春草等97位“永春慈善市民”、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董事会等51个“永春慈善单位(企业、组织、机构)”,并予以公布。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践行慈善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积极投身各类慈善公益活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生态永春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永春慈善特别贡献奖”“永春慈善家”“永春慈善大使”“永春慈善市民”“永春慈善单位(企业、组织、机构)”名单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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