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000-2022-00054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2〕4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9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8-22 09:12

    永政办〔2022〕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永各单位:

      《永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推进“健康永春”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慢性病(以下简称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有效控制我县慢性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泉州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函〔2018〕40号)、《泉州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提升全县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探索适合我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和长效管理模式,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永春建设。

      (二)具体目标

      1.机制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

      2.环境支持。与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社会服务等,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普及健康知识、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三、工作内容

      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政策发展、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8个方面,总分值3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慢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及召开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联络员工作会议。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4)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相关部门的日常联合督导。多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机制运行良好。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决算管理,并保证每年持续稳定投入。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4.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辖区居民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

      (二)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达30%;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5个;

      (2)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至少建设4类。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监测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监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

      3.开展全民健康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开展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辖区无烟草广告。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并实现逐年下降。

      (三)开展“三减三健”专项活动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宣传内容覆盖: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各个内容,全年至少6次。

      (2)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

      (5)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

      (6)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并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辖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

      (1)定期利用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活动。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应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慢性病相关课程不少于6学时。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80%。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力达70%,健康素养水平力争达25%。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组织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

      (2)定期开展社会团体资质、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的健身活动。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10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7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高危人群登记率 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 30%。

      (3)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35岁以上高血压与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35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

      3.建立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并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7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推广,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相关政策。落实保障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

      6.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辖区内每个社区(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70%。

      (七)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的基本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使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1)死因监测。建立医疗机构死因网络登记报告系统,收集示范区辖区范围内死亡的所有个案及死亡原因相关信息,每年分析数据并撰写监测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乡镇的漏报调查。

      (2)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开展慢病与营养监测,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登记,分析疾病发病动态变化情况,评估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效果。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定期收集、整合并分析当地基础信息和资料,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分析当地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以镇为单位出具社区诊断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当地人口、社会、经济、政策与环境等基本情况;(2)当地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3)结合社区诊断结果提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重点人群、优先策略、目标、行动措施和评价标准。我县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由县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深入开展特色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上报慢性病防控特色经验,及时推广示范区建设特色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成立永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召开启动会,分解创建任务,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设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按照县建设领导小组和建设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本部门、本地落实各项创建措施,防慢办要定期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创建质量。示范区建设实行创建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各部门每月底汇总本部门的工作进度并上报至县防慢办。

      (三)自查阶段(2023年1月)

      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各乡镇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工作报告。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补缺补漏。

      (四)评估阶段(2023年2月-4月)

      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再次进行资料整理汇总,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邀请省级评估验收组来我县检查验收,力争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五)长效阶段(长期)

      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内容,提高成效。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随时做好接受慢性病示范区复核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全县综合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小组,负责计划指导、工作记录。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指定专门联络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奖惩措施,确保综合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全社会各部门共同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创建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会,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助推动创建慢性病示范区的宣传工作,协调本级主流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制定媒体传播计划。联合县卫健局,结合宣传日重大活动,协调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创建慢性病示范区工作方案。成立永春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社会因素调查、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患者管理等活动。

      县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计划草案。

      县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配合县总工会制定干部职工体检计划。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辖区人口基本数据。协助做好全县死因监测工作,具体参照《永春县卫生健康局、永春县公安局、永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卫函〔2020〕2号)执行。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学校的建设和“三减三健”促进行动。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口腔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县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全县死因监测工作,具体参照《永春县卫生健康局、永春县公安局、永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卫函〔2020〕2号)执行。

      县人社局配合县总工会制定干部职工体检计划。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慢性病医疗保障的政策并提供相关资料,为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提供经济救助。

      县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优化全民健身设施,有效增加各类人群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提升健康质量和生活品质,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负责健康酒店(星级)的创建工作和“三减三健”促进行动。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数据,协助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禁止户外烟草广告政策的落实,开展健康食堂、餐厅和“三减三健”促进行动等建设,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止烟草广告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对非法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拆除。

      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协助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并将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宣传栏纳入建设规划,数量逐年增加。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配合县总工会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协助防慢办组织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健康单位的申报、设立维护和资料收集等。开展“三减三健”促进行动。

      团县委要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配合县卫健局、县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与部门做好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干部职工体检计划、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并负责县内企业工间操制度的落实;协助县文体旅游局、县工信商务局组织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配合县防慢办开展健康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单位的申报、设立、维护和资料收集等;开展“三减三健”促进行动。

      县妇联负责配合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协助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筛查宣传活动;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讲和教育。

      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康复救助和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

      县红十字会负责推进自救互救理念和技能,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活动,助力建设“健康永春”。

      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辖区综合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各村、社区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建设社区宣传栏、社区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开展社区健康讲座,建立群众性健身团体,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街区的创建工作,组织辖区社区/村开展健康社区的申报、设立、维护和资料收集等;开展健康家庭的评选;健康街区的选址、建成后的维护及管理工作;在辖区社区/村积极开展“三减三健”促进行动。

      各部门在本系统、本单位所辖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均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要组织本部门职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身竞赛活动、健康体检、工间操活动,创建无烟单位等慢病防控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综合防控工作合力。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永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2022-2023年度)》。

      (三)保障经费投入。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各部门、各单位应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计划,保障工作需求。 

      (四)政策保障。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与慢性病防控及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队伍保障。县疾控中心要设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负责全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任务。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

      (六)强化督导评估。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全县慢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乡镇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1.永春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永春县建设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2022-2023年度)

    附件1

    永春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永春县建设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格局,进一步推进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建成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蔡英殿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王卫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延年  县政府办主任

               康文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宗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双贵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绍掌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陈志宏  县教育局局长

               吴文相  县民政局局长

               周智鸿  县财政局局长

               张国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东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志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建兵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诗仁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颜群瑛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郭景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姚礼旺  县统计局局长

               陈丽红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林  兰  团县委书记

               吴旭菁  县妇联主席

               陈金宝  县残联理事长

               林洪玉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陈仲铭  泉州市医保局永春分局局长

               吴姗姗  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林惠平  一都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巧红  横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培臻  下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明义  坑仔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志杰  玉斗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焕强  桂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桂林  锦斗镇人民政府镇长

               颜  源  呈祥乡人民政府乡长

               洪晓君  苏坑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林  康  蓬壶镇人民政府镇长

               洪炳灶  达埔镇人民政府镇长

               施钊杰  介福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锦彬  吾峰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志泓  石鼓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小挥  五里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纪东  桃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颜艺鸿  东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庄育莹  东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建超  岵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清江  仙夹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新毅  湖洋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建清  外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以上成员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接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防慢办),挂靠在县卫健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颜群瑛(兼)

      常务副主任:陈良钛  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吴姗姗(兼)

      成      员:叶银娜、颜建宇、李振泰、刘春福、林朝景、吴思思、陈燕玲、颜华全、黄连春、张宝燕、抽调人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制订年度计划、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承办示范区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开展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牵头开展慢性病防治相关的监测、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化技术推广、防治效果评价和课题研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查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部门、各乡镇相应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附件2

        永春县建设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表(2022-2023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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