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000-2024-00053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4〕4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19 10:3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春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3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改革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全县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床位数分别达到8.1人、6.8张,初步建成基本完善符合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优质高效的整合型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县整合型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健康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二、重点任务

      (一)均衡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统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均衡提升医疗卫生软实力。深化永春县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协作关系,加快蓬壶中心卫生院、达埔卫生院二级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推进县域优质资源均衡扩容,满足县域医疗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引导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发展高精专医院、专科特色医院、区域薄弱专科医疗机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整体诊疗能力。进一步强化县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功能,提升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救治能力。积极对接市“领先医疗技术”提升计划、“五个一批”诊疗能力提升计划和福建省新一轮医疗“创双高”建设,创建一批临床专科协作科室,着力培育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围绕重大疾病临床需求和公共卫生领域关键技术,引导鼓励县级医院积极参与上级协作医疗机构牵头的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中青年科研重大项目,进一步提高科研能力。探索建立科研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培育本土化科研团队力量。支持公立医院、疾控机构参与申请国家级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转化。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设立学术型(科研型)岗位、配套相应绩效制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3.做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固本强基工程,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县中医院开展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发挥县医院中医药科室骨干作用,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推动示范中医馆建设。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6.2张,建设一批示范中医馆。到2035年,全县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2人,中医类医院占全县医院总床位数和总诊疗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15%、20%。完善县中医院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功能,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继续实施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发展战略,推动县中医院与省内外知名中医院的协作,提升中医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4.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探索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到2025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护比达到1:2,县中医院配备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本机构医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中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局、人社局)

      5.加强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原则,多方位多渠道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卫生人才,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探索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柔性引进城市三甲医院知名医学专家来永建立 “名医工作室”。到2025年,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等方面的培养引进取得突破,基本建成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业绩突出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

      6.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做实做细“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等“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项目;推动基层公共卫生(预防)、中医、妇幼、急救等紧缺专业或薄弱学科的人才培养,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落实国家、省、市乡村医生政策待遇,拓展乡村医生晋升空间。(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三)夯实医疗服务网底,健全完善分级诊疗机制

      7.拓展县级医院服务内涵。依托县总医院,完善县域重症医学、麻醉、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护理管理、药事管理、院感控制管理等专业质控中心建设,推行县总医院医疗、护理、院感等同质化管理,提升县总医院医疗质量控制管理水平。对照国家“千县工程”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各项目标任务,深化县总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协作关系,帮带提升县医院医疗综合实力,力争创建三级综合医院。积极对接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建设,畅通转诊机制,着力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加强县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丰富内涵建设,持续提升永春县医院胃肠道肿瘤诊疗中心、呼吸与危重症诊疗中心、介入诊疗中心等“十大中心”诊疗能力,推广一批基层适宜医疗技术,加快建立成员单位门诊、病房、药房等共建共享机制,辐射带动基层分院提升整体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8.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运作机制,加快推进总医院对分院“六个一体化”管理。强化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完善内部机制和权责清单。健全县域医共体运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医共体的监督核算机制。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建设达到国家评判标准。推动县域医共体与城市三甲医院组建多形式医联体,鼓励城市三级医院组团式到我县帮扶医共体牵头医院。积极运用医保部门定期发布的医保相关数据及区域疾病谱,进一步突出县级综合医院县域龙头地位,加快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学科,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进县域卒中、胸痛、呼吸诊疗、创伤以及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急诊急救中心建设,推动一二级手术和普通门诊量回归二级及以下医院。到2025年底,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70%,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县委编办)

      9.夯实基层医疗卫生网底。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推进乡、村两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继续组织实施第二批村卫生所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到2025年底,1/3左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特色科室(专科),争取建成蓬壶中心卫生院、达埔卫生院等2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提高基层诊疗、护理、康复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完善基层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的目标。按规定保障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到2025年底,全县公办村卫生所不少于8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10.构建急慢分治医疗服务格局。贯彻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畅通急诊救治绿色通道,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出院随访等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共建慢病联合门诊,规范开展常见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完善上级医院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帮扶制度,选派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医疗服务,积极为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落实医疗机构转诊服务管理人员配备,建立上转绿色通道,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四)强化医疗公益属性,健全现代医院治理体系

      11.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优化公立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完善和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完善公立医院《章程》,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中层干部聘任、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坚持“一院一策”,完善与功能定位、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公立医院院长(书记)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办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

      12.提升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成本核算,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派驻总会计师;同时,探索“医管委”牵头组建总会计师专家库,推行总会计师机动派驻管理模式,提升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医院临床、医技、医辅等业务科室运营指导,鼓励设立一线科室运营助理(团队),推进专业化医疗团队与职业化行政团队分工协作治理,形成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医院管理团队、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制度,推行任期制。完善“院科两级、诊疗组、护理部”等绩效分配办法,临床科室应以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风险等为主,辅助科室应以成本控制、工作质量等为主,后勤保障科室应以成本控制、工作数量等为主,支持将微创手术、四级手术、CMI值、DRG/DIP、专项成本管控和新技术等作为单项奖励纳入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13.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引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公共卫生综合防控干预。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协调和负责医院内公共卫生工作,探索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14.改善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推进覆盖主要病种专业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将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县总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构建安全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结合达埔卫生院新院建设,2025年,完成永春县急救中心达埔急救站、桂洋急救站设置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公卫社会责任,推进基公卫服务均等化

      15.推进疾控机构综合改革。推进县疾控体系综合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进一步完善流行病学、检测检验、生物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严把“进人”专业质量关,优化疾控中心人员结构。积极完善疾控机构人员待遇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疾控“首席专家”制度,实行特岗特薪。(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县委编办)

      16.创新医防融合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补齐发热诊室(或发热门诊)、院前急救与转诊等短板弱项。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内容,重点完善慢病管理和制定一般人群疾病筛查项目。(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17.建立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网络。面向孕产妇、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强化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优化完善防治结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县建成的县域医疗次中心和社区医院均至少有1名儿科医生或提供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覆盖80%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控制在50%以下,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以上,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全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设立老年医学科,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3%以上。到2035年,至少建成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残联)

      (六)深化改革提质增效,推动“三医联动”协同发展

      18.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以及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完善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予以倾斜。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列入中央投资项目。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办医职能,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逐步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探索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

      19.落实落细医保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支持医疗新技术发展,对经批准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期内赋予医疗机构一定的定价权。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药学服务费改革,深化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病种、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付费)等政策,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改革,实施“健康指标”和“县域服务能力”激励,落实“结余留用、绩效考核、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形成灵活高效的医保打包结余资金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永春分局,县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春监管支局)

      20.强化医疗信息技术支撑。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建设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5G+智慧妇幼医疗项目。加快医疗健康数据向泉州市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汇聚,促进跨部门互联共享。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对接 “健康泉州云平台” 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平台,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费用查询等便民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互联网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到2025年底,县医院实现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均达到3级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工信商务局(数据管理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21.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完善目标年薪制、多点执业按协议取酬等分配方式,探索推行医务人员目标年薪制;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家工作室,返聘公立医院的中高级职称退休医师担任基层首席专家,探索对基层首席专家出诊费等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和改善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等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22.加强全行业综合监管。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推动监管智能化、标准化、精准化。(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永春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绩效考核、协调推进。县卫健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坚持问题、目标双导向,强化督查考核、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完善反馈与调整机制。要定期跟踪复盘、分析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对任务进展缓慢或滞后的,要加强通报预警;对任务不落实、推诿拖延的,要予以严肃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永春县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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