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800-2017-00214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7〕19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09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台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10 09:44

    永政办〔2017〕1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永春县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台账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永春县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台账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我县重点项目策划生成、前期工作、审批服务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体制,更好推动重点项目攻坚落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建立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台账管理工作机制,是我县项目攻坚年服务项目快速落地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盯紧项目审批节点,逼紧行政审批进度,倒逼审批部门快审、业主快速报批、中介快速服务;又有利于对项目前期工作及后期审批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发现项目审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形成责任倒查、追溯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管理范围

       纳入台账管理的项目一般为列入我县重点项目管理的投资建设项目。

       三、主要内容

       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台账从项目策划生成开始,涵盖前期专家论证、中介服务评审,以及进入部门审批程序,直至施工许可完成的全过程。

       (一)制定节点计划

       县发改局于每年年初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中遴选出一批需要建立台账管理的重大项目,经征求相关审批部门后,倒排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节点计划,印发至项目业主单位、分级管理单位、审批部门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有关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分级管理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根据计划建立相应台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二)项目策划、前期工作

       项目进入正式审批前的前期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建立台账。主要登记前置中介服务内容确定中介服务单位方式承办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编制时间初稿提交时间委托(中介)评审情况修改补退具体节点情况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等,即将准备项目报批前准备材料情况、委托中介服务、专家论证情况按节点时间及咨询沟通、中介服务质量深度记入台账。

       (三)项目审批服务

       项目进入审批环节后,由相关审批部门窗口负责建立台账。从项目业主第一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窗口咨询起,至审批结束要进行全程详细登记。主要登记受理时间组织专家评审情况现场踏勘情况修改补退情况靠前服务情况计划审批节点时间实际批复时间等。

       (四)项目审批服务汇总

       重点项目综合汇总台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项目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批窗口必须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台账登记内容推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就推送的台账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项目台账综合明细表,汇总项目进度、存在问题及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建议。

       四、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台账的采集、分析、整改、督查、奖惩机制,形成强有力的项目管理、推进落地制度。

       (一)采集机制。各涉及部门窗口根据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布的重点项目清单,对每一个重点项目建立一本登记台账,主动跟踪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进度,实时动态更新项目审批服务进展情况,既要详细记录项目审批具体情况,又要延伸到咨询指导、上门服务、会商会审情况,形成对项目审批服务全程的有效管控。

       1.涉及现场踏勘的,要记录组织现场踏勘的时间、现场踏勘情况及整改补件情况;

       2.涉及组织专家评审的,要记录委托专家评审的时间以及专家评审的相关情况及整改补件情况;

       3.涉及过程补件的,要记录项目业主补齐补正的具体情况,如项目业主到窗口补齐补正材料的,窗口应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材料的原因以及项目整改等情况,避免项目业主多次往返中心窗口;

       4.牵头部门牵头组织咨询指导及会商会审的,要记录咨询指导的时间及内容,组织会商会审时间,参加部门及会商会审的相关情况;

       5.涉及上门服务或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等情况,要详细记录相关的服务情况。

       (二)分析机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每季度结合项目明细表、更新对比表、存在问题汇总表,对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审批服务进展情况、台账管理情况及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共性存在问题,研究剖析制约因素,并针对问题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整改机制。实行销号机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标号,对比上期情况,已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

       (四)协调机制。针对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分级协调机制。

       1.对需要中介机构配合推进的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负责督促中介机构在半个月内予以解决;

       2.对需要其他审批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或县发改局协调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并督促相关单位在半个月内提出解决办法;

       3.对需要由县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跟踪落实,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

       (五)督查机制。项目业主单位、相关审批部门窗口通过专人负责、点对点盯紧项目台账,查询中介机构委托时间、编报情况、业主准备材料完成时间与实际报批时间跨度;主动沟通业主、中介机构、部门窗口收集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核实技术论证时间拖长、方案设计质量不高、多次补、退件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县效能办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台账管理督查,采取抽查或深入项目一线检查办法,对业主单位、窗口单位台账登记全面查核,对责任不到人、台账不健全的给予通报,进一步提高台账管理成效。

       (六)奖惩机制。项目业主单位、相关审批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台账登记管理工作,并及时将进展情况推送给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效能办、发改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将视台账推进情况设立奖惩机制:

       1.对在推进落实台账登记管理工作过程中,有突破、有创新的,可在县级绩效考评中适当加分。

       2.项目业主单位提前报批或审批部门主动靠前服务,促进项目推进成效显著的,将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

       3.审批部门在全程跟踪重点项目前期服务和审批保障工作中主动配合,或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当季度红旗窗口评比中给予加分;

       4.对项目业主不主动报送相关材料、审批部门不主动靠前服务,同一项目同一部门(业主单位)出现未按时报送的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现一次未按时报送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通知催报;出现二次未按时报送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再发通知催报并报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县效能办备案;出现三次未按时报送的,将由县效能办给予相关处理。

       5.依托泉州市网上中介超市,建立中介质量评分、时间管控、诚信惩戒通报及红、黑名单制度。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较好、收费合理、提前完成编制任务、基本没有修改补退情况的,优先推荐纳入泉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红名单,通过评价机制使其排名在同类中介机构前列,鼓励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低下、时间拖延、修改补退现象较多的,实行黑名单制度,按照节点计划倒逼中介机构加快进度,并将评价意见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在泉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给予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 XXXX年永春县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登记台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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