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0800-2023-00095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23〕9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8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春县晋江西溪支流(一都溪上游段、岐兜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1-2035)的批复
    时间:2023-11-13 10:16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永春县晋江西溪支流(一都溪上游段、岐兜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1-2035)的请示》(永水利〔2023〕20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春县晋江西溪支流(一都溪上游段、岐兜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21-2035)。

      二、请你局认真组织好《规划》实施并做好与国家相关规划和流域内其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快流域内水利工程开发利用,为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三、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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