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100-2019-00031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9〕4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10
永政办〔2019〕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编制的《永春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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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2019〕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编制的《永春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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