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100-2020-00064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0〕5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8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12-15 17:03

    永政办〔2020〕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20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政办〔202035号)要求,全面掌握我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之一,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力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对提升我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普查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12312020年为普查工作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架构 

      成立政府第一次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和监督指导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局,设立工作专班,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由工作接替者负责。领导小组属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部门普查各项工作。 

      (二)作分工 

      级:制定本级普查方案,落实普查任务;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和风险调查;审核汇集普查数据,形成县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卫健局、文体旅游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主要参与部门成立普查工作组,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普查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普查任务,要及时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单位不得推诿扯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依规开展普查 

      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和技术支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紧密结合实际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普查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推动安全生产与风险普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运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矿行业等方面的普查成果,及时开展隐患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附件:政府第一次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政府第一次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余金南  委常委、政府常务副 

      副组长:黄连集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聪胜  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沧慧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员:其锵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薛巍炜  发改局副局长

              洪振安  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洪光耀  科技局副局长 

              林宝珍  工信商务副局长 

              林金灿  民政局副局长 

              康海滨  县自然资源副局长 

              姚文铭  泉州永春生态环境局副大队长 

              温明辉  住建局副局长 

              潘燕云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文瀚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建斌  林业局副局长 

              姚振军  水利局副局长 

              陈春晖  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黄映雪  卫健党委副书记 

              陈金渊  应急局副局长 

              潘黎生  统计局副局长

              苏文元  气象局副局长 

              陈文联  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童宝禹  银监永春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局陈金渊同志兼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