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1500-2024-00024
- 备注/文号:永政〔2024〕1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6
因永春县下洋镇北苏坂水库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迁移位于永春县下洋镇新坂村、涂山村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和现场界桩。
凡坐落在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于2024年3月12日前迁移。遗骸一律实行火化,火化后的骨灰按规定寄存在骨灰楼(公墓)。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按有关规定统一迁移。有关事宜请与下洋镇人民政府联系。
特此通告。
联系单位:西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23828378)
下洋镇人民政府 (电话: 23982339)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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