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2500-2015-00008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5〕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13
    永春县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15 09:02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4年度永春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称乡镇政府)和永春县县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县直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362600,电话:23871265,电子邮箱:ycxxgkb@126.com,传真:23882254)。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按照《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4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514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37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132条、不予公开文件数1636条。

    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

    根据上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条例》为标准,积极组织,快速推进,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确定专人组织实施的组织体系,认真按照《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召开全县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人员对《条例》、《重点工作安排》等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参照上级相关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流程、信函登记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等表格。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我县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办、效能办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检查考评,检查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网站主渠道功能,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加强县档案馆的公共查阅点建设,完善硬件设施配备,开展现场查阅、网上查阅、电话咨询等服务;努力拓展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在《桃源乡讯》报不定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的政府信息,在永春有线电视台解读重大政策;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设施的作用,实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378条,其中乡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3条、县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历年累计公开信息数为15673条。2014年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乡镇主要是蓬壶镇、桃城镇、下洋镇、横口乡等乡镇;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是县政府办、教育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永春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在经县人大审议批准后,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县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三公经费有关精神,准确把握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及时公开《永春县县本级2013-2014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住房保障政策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运营及退出管理等相关信息。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项目建设所在地现场设立信息公示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保障性住房专栏,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信息、房源信息等。三是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按照三审三公示原则,坚持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信息公开。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级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文件。二是食品安全违法信息公开。在对各类食品经营单位日常执法检查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动态均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日常监管等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食品安全网上公开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在各级电视台、各类报刊等媒体上播(刊)发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报道50多条。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办事事项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各类涉及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实施科室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等环保审批事项及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信息进行公示。二是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县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做到及时发布我县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公开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永春县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5.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公开

    每季度发布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春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春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下发任务分解表,由相关责任部门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工作部门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凡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实现资源权公开规范运行。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工作公开透明。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一是征地告知。认真落实好告知、确认、听证制度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征地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两阶段进行,分别是征地报批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经依法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告知征收土地方案,确保征地告知切实落实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公开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入库河流生态河道工程(美升桥至东关大桥桃溪左右岸)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蓬壶温泉旅游(一期酒店、会所及泡池)建设项目用地坟墓迁移的通告》等文件。二是将征地信息公开作为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省上规定,报批用地必须同时报送征求农民意见、公告、听证等情况、告知、确认、听证制度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用地。三是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即发布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办理补偿登记。县人民政府在征地经批准后十日内发布征地公告,并在被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经营者所在地张贴;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十五日。四是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在房屋所处地点对房屋征收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内容包括征收范围、房屋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分户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

    8.推进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

    对国家和省政府、省物价局公布取消、调整和减免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除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单位,要求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的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了《关于永春县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永春县物价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9.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一是招生信息公开。公开《2014年招生工作意见》、《关于永春县特殊教育学校2014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向考生提供中考成绩及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查询。二是教师信息公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方案、日程安排、面试名单、入围名单。三是教育工作公开。公开教育日常工作以及期末工作安排的内容。公开2014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情况。

    (三)信息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4年通过我县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82117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在县档案局一楼设立“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汇集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配置一台电脑及档案橱、办公桌椅、档案盒等设施,方便群众查阅。

    3.其他方式

    县政府各部门还利用永春有线电视台、《桃源乡讯》等媒体,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县各公开责任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县各公开责任单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暂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无法做到专人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季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仍然存在上报不够及时、上报数据不够准确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依法依规操作,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和全面。

    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在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提升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档案馆建设,增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和服务功能,力争在方便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上有新的突破。

    三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3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78

    15673

    其中:1. 政府网站公开数

    2378

    15673

          2. 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文件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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