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2500-2017-00002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7〕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汇总永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永春”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永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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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组织,健全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长效机制。一是根据上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组织部署,确定专人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二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数公开,同时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统筹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稳定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我县各级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92人,安排专项经费16.58万元。
(二)早部署抓落实,切实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下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73号),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及历次调整均及时在永春县政府门门网站 “行政权力运行”专题板块集中向社会公示。全县共公布县直34个部门的3583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25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县直37个部门共5096项部门责任清单和77项多部门监管事项。2015年9月23日,调整县直17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60项(行政许可38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157项,公共服务事项65项)。其中:承接上级下放或委托16项,取消或删除52项,其他调整189项(含增加119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3项;2015年11月28日,调整县直11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89项(行政许可7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49项,公共服务事项33项)。其中:取消3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3项,新增25项,其他调整26项。2016年5月9日,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新一轮的调整,调整县直17个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47项(行政许可23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76项,公共服务事项48项)。其中:承接上级委托或下放6项,取消46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26项,新增41项,其他调整28项。2016年12月23日,调整县直24个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230项(行政许可47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114项,公共服务事项69项)。其中:承接上级委托或下放6项,取消54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7项,新增50项,其他调整113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全县36个单位参与“全省一张网”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在“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设立账号35户,以便各单位直接登录“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录入、上传本部门相关信息,目前已有22家单位上传相关信息,已上传各类信息435条,其中行政许可346条,行政处罚67条,抽查检查9条,小微扶持13条,联合惩戒0条。全县所有政府网站均已完成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征信系统建设与维护都在总行层面,人行永春县支行除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力度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信用企业评选,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县域经济服务力度。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完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春分厅建设,将827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预约办理和电子监察。对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的827项审批服务事项主动公开办理程序、服务事项标准、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主动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具体业务办理情况。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办事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融合,实现了法律援助办理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无缝对接。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在经信局网站及时发布省、市、县各级惠企政策、申报指南,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设立县经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布部分政策解读,为企业答疑解惑;整理汇总近两年来的各级惠企政策,汇编成册,形成《促进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汇编》等宣传材料,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在农业局政务公开栏公开现代农业项目和其他农业项目建设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项目建设、医改等专栏,及时公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审批、医疗改革等信息。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永政文〔2015〕171号),公布涉及13类行业297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禁止投资121项、限制投资176项),同时适时根据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变换进行调整。根据泉州市商务局2015年3月印制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精神,及时公开《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2016年共公开项目审批69份,项目核准、备案等信息表54份。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征集遴选项目。按照部门职责,分别从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中遴选审核推荐本级PPP潜在的项目;确定上报项目。经过充分论证确定上报“永春县轻工新城机械项目”。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多方宣传、系统按月查询、多征退库等多项措施,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惠及纳税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际惠及达到100%。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财政局与物价局共同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库,实行收费“两张清单”公示制度,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及时转发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的上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永春县本级2016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省、市、县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省、市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全县实施“阳光价费”工程,要求各执收单位推行价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政策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七个要件,进一步扩大公示覆盖面,健全收费管理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收费行为。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分别在国有企业公开栏中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认真做好国企改制前期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公示。分别在国有企业公开栏中公开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等,督促局下属国有企业做好企业管理制度、架构、领导变动、财务状况、低保公示等信息公开。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扶贫”专栏,及时公开县级及各乡镇的扶贫工作动态、扶贫小额信贷申请对象公示、财政扶贫资金贫困户拟补助名单公示等公示公告,并及时在农业局、乡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和造福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及时在农业局、乡镇、村政务公开栏公开扶贫对象公告公示。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县民政局对年检内容进行了细化规范,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党组织建设、内设机构、网站建设、重大活动报告、社会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合作情况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培训、财务台账建立及刊物发行情况等内容,使登记管理机关能更全面、透彻地掌握社会组织运行情况。积极筹建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平台及网站。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将有关情况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同时制作成统一标准的公示资料,张贴于县政府政务公开栏。运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管理系统定期报送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人社部门定期将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的相关总结材料及财务报表等,上传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县政府办或县纪委办,制作成统一标准的公示资料,张贴于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各单位按规定向人社局报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由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招录信息。及时收集和发布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发布用工信息4.7万条,求职登记15176人次,用工登记34162人次,求职介绍成功12141人。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棚户区改造任务年度计划、建设等信息均在福建永春政府网、永春县建设信息网公布。2016年我县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共3126套(户),并按季度发布各项目的进展情况。二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我县承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00户(其中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300户)。6月13日,县政府正式向市住建局、省住建厅报送永春县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年度计划汇总表。截止到12月底,全县已录入系统总户数2735户,要求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核实系统户数,在精准摸底基础上,认真摸底汇总工作,补缺补漏,核减不实;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200户,开工率100%,其中省为民办实事项目300户已全面竣工。三是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均在福建永春政府网、永春县建设信息网公布。完成688户申请对象家庭的复审公示、210户保障家庭的配租选房结果公示。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建成永春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并投入使用。该系统实时发布当天永春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所显示的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类别、首要污染物。每季度定期在县卫计局网站中卫生监督中更新永春县疾控中心对相关部门、区域的水质监测。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每月月初同时对全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29项指标水质监测,监测结果纳入环保局政务公开系统。全县10家重点排污企业将相关信息填报完整,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将所有审批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2016年永春县附城部分小学招生意见,下发中小学年度工作意见,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召开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迎国家复检动员大会,公开教育督导评估要求及存在问题整改意见;改善薄弱学校,己投入5927万元用于校舍建设及设备添置,并通过公开公正招投标,进展顺利。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春县卫计局网站健康教育专栏中定期更新传染病防控宣传等。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专栏的公开工作,累计发布信息35条,其中,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等12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消费提示9条;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6次。同时,我县还及时将快速抽检的结果到抽检农贸市场进行公布。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媒体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政府专题会议等会议。如,在研究线杆迁移、征地安置等事宜中要求利益相关方列席有关会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相关单位公开栏公布重大决策预公开。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参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做法,将逐步探索公开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下发《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永财预〔2016〕138号),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方式,目前所有县直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已上网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和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同时明确各乡镇要立足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便民手册等方式公开民生支出相关情况,目前大部分乡镇已通过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
(三)建渠道搭平台,切实提升服务功能。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加强县档案馆的公共查阅点建设,完善硬件设施配备,开展现场查阅、网上查阅、电话咨询等服务;努力拓展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在《桃源乡讯》不定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在永春有线电视台解读重大政策;注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等设施的作用,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县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5384条,其中:主动公开2090条,占38.82%;依申请公开1348条,占25.04%;不予公开1946条,占36.14%。
主动公开的2090条政府信息中,县级政府主动公开211条,22个乡镇政府主动公开608条,31个县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1271条。全县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198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362条,占17.3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6条,占3.16%;规划计划类信息69条,占3.3%;行政许可类信息76条,占3.6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5条,占0.7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7条,占2.2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6条,占3.1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1条,占7.2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90条,占13.8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56条,占12.25%;其他类别信息692条,占33.1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托“福建永春政府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55个,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1702条,全年访问量520117人次,2008年以来累计1530105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在县档案局一楼设立“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汇集各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配置一台电脑及档案橱、办公桌椅、档案盒等设施,方便群众查阅。
3、其他方式
县政府各部门还利用永春有线电视台、《桃源乡讯》等媒体,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福建永春政府网”设立政策解读栏目,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进行政策解读,2016年累计发布解读信息45条。2014年以来累计发布解读信息148条。进一步落实健全舆情收集机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及时启动舆情应急响应,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2016年举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2期,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1500余条。全年共有165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40人次,占24.24%;网络咨询20人次,占12.12%;电话咨询105人次,占63.6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县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2016年我县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当面申请10件,占62.5%;网络申请6件,占37.5%。
全县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10件,占62.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6件,占37.5%。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县各公开责任单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暂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的来看,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公众的期望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且多数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各公开责任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17年,我县将进一步贯彻《条例》和《办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国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开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要求各公开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由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中心统一制作通讯录,人员如有变动,3日内必须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中心进行人员信息更新,同时做好新旧人员的交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增强各有关单位对《条例》《办法》的认知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拓展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范围和目录,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公众生产生活中的作用。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促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健全完善机制,做好解读回应。逐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多渠道多策略进行权威解读。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
2016年度 |
历年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090 |
19887 |
其中:1. 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090 |
19887 |
2. 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6 |
2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0 |
2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6 |
8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6 |
2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文件数 |
条 |
16 |
24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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