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1-2500-2018-00004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18〕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5
    永春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8 10:36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汇总永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fjyc.gov.cn/index.html。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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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7年,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7〕86号)等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完善组织,健全制度,着力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

        1、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余金南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2、县政府办公室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永政办〔2017〕110号),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3、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数公开,同时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

        4、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5、各乡镇各部门明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充实工作人员,稳定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2017年全县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共88人,安排专项经费14.84万元。

        (二)开展具体部署,狠抓工作落实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12期,对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百姓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对我县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2017年累计发布各类解读信息35条。三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财政资金”栏目,按月公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解读每月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四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统计信息”栏目,按月公开统计专业月度数据,包括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情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等,2017年累计发布各类统计信息62条。五是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向各有关收费执收单位转发上级部门新出台的取消、停征、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收费优惠政策的文件,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二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并加强动态管理,今年已陆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收费目录清单:《永春县本级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省、市、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福建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减免、调整、取消、停征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中介服务收费清查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工作等各项通知。四是每个月在服务窗口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上墙公开;及时宣传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情况并认真执行。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大建设项目”栏目,集中公开异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按月公开重点项目完成情况,2017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182条。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公共资源”栏目,实时更新我县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等信息,实时更新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及中标公示信息等,推进我县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及时、集中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已公开县直34个部门的3583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25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县直37个部门的5096项部门责任清单和77项多部门监管事项;同时公布了22个乡镇政府和34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县21个单位606个审批服务事项的权限分类、现场踏勘和技术审查标准,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三是印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永政文〔2017〕208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及时告知公众我县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四是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永审改办〔2017〕3号),促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如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落实双随机执法工作。五是下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永政文〔2017〕105号),发挥大数据共享作用,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流程融合,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实现全县“一张网”管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32个登记部门制发电子证照16974本、电子批文17616份,推进电子证照在线提取、自动核验、重复利用、网上流转共享,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的国有资产共计12526.92万元,增值1814.77万元,其中国有企业成交总额4955.01万元,增值224.27万元,增值率4.7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成交总额7571.91万元,增值1590.50万元,增值率26.59%。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永春农业信息网”,发布我县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品牌农业、农产品加工、对外农业、美丽乡村、扶贫开发、农村经管、农业信息化、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能源、农业执法等信息,2017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5条。二是组织人员深入镇村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政策措施,通过我县农业局政务公开栏、“三农通”等微信平台发布、公示农业政策补贴情况,2017年“三农通”微信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65条。三是组织县经管站人员到22个乡镇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培训,每季度在我县农业局的政务公开栏公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农机补贴”栏目,集中公开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享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户信息等,及时转发上级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政策文件,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2017年累计发布农机补贴类信息21条。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公开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及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调整预算等情况。三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类集中公开2017年政府预算情况和2016年政府决算情况,2017年累计公开县直92个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以及22个乡镇的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实施意见》(永政办〔2017〕34号),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创新政策措施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宣传,在科技人才活动周、专利周、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发放宣传材料,扩宽政策知情面,提升公众知情度。二是每季度及时向上级报送我县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并在我县科技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三是制定《永春县推进泉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永政文〔2017〕117号),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永政文〔2017〕159号),鼓励企业引进数控一代、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向数控化、智能化发展壮大;加快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海峡科化、万家美等六个项目获批2017年省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福建良格厨卫有限公司通过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评定。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煤矿3处,去产能17万吨/年,并在泉州晚报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永春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发放情况公开表,及时公开奖补煤矿具体名单及奖补金额,共发放永春县退出煤矿奖补资金870万元。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市场供应、电商发展、市场检查等方面信息,2017年累计发布8条。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和危险化学品及包装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拨付裕挚百货等9家单位创建品牌奖励资金的通知》等5份关于产品质量监管的文件。2017年我县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不含食品)达100%,未出现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我县的泉州锦林环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DoubL Pandas+图形牌箱包被省政府授予“2016年度福建名牌产品”称号。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管、农资打假、家装建材、电线电缆产品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监管等质量整治行动,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00余户次,抽检农资、汽柴油、建材、电线电缆共29批次。三是立足监管职能,开展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检查,并对查处的案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其中工商方面案件(2017年工商案件69件)全部直接由案管系统平台提交到省工商局统一平台进行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等通知,及时查处各类价格投诉举报案件,2017年已受理并办结价格投诉举报案件33件。充分发挥双打办职能,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对开展的市场检查情况进行公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扶贫脱贫”栏目,公开公示相关扶贫政策、贫困户准入、退出及相关扶贫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扶贫开发资金项目,中央、省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造福工程、小额信贷贴息贷款等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设“永春精准扶贫”公众号推送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帮扶情况、扶贫成效、典型经验等,2017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0条。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社会救助”栏目,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2017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20余条。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环境保护”栏目,集中公开永春县环境空气质量月报、排污许可证办理审批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建设项目环评、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按月公开“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受理情况,每日公开水质检测报告,2017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799条。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河长制’工作”栏目,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等,2017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47条。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永春教育”专栏,公开对部分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及办学行为“五规范”进行督导评估工作情况,每年公开一次。各校主要通过广播、学校公告、简报等形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及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进行公示,每学期公示一次。二是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结果等,每年6月均以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乡镇各单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县各所小学在每年秋季开学初都提前在网站或校门口公布新学年招生公告。今年8月,我县教育局初幼教股向全社会公布《2017年永春县城区部分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对招生计划、班生规模、招生年龄、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时间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剩余学位实行摇号或抽签的办法决定招生对象。在实际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村镇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地控制了班生额,社会反响好。全县各校对部分适龄儿童和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来执行,并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我县各医院(含卫生院等)在院内设立院务公开栏,在公开栏或LED显示屏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在全县卫计系统各单位办公楼一楼显著位置设立信箱、意见薄和24小时联系电话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在各医疗单位显著位置张贴“九不准”等规定,推进医德医风建设。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对每个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示,每天通过永春广电网络平台、永春网微信公众平台、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公布食品送检抽检结果和信息,在超市、市场LED电子屏幕现场公示,动员市民广泛参与监督,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科学消费,实现食品安全即时预警。2017年累计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47715批次。2017年累计发布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公告、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公告等19条。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永春网、LED屏幕、网站、电视广播、现场活动、宣传车、横幅、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推广“花卉贷”“林好贷”“融水贷”“美丽乡村贷”等我县特色创新贷款促进本地产业发展;宣传我县打击恶意逃废债案件,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整治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成果,抓典型案例及时向全社会通报曝光,普及国家金融政策性法规和基本金融知识,提高民众的金融知识水平、诚信意识与识别抵抗金融犯罪能力。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城乡建设”和“住房”栏目,及时发布房地产政策的解读信息及文件动态、规划设计、城乡环境卫生考评等各类信息,及时公开我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和石结构房改造进度情况,不定期对我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进行公示,2017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558条。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国土资源”栏目,集中公开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通告等信息,并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动态信息,2017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584条。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安全生产”栏目,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按季度公开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2017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72条。

        6、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充实公开内容,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增设相关栏目,定期通报公开情况,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二是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便公众浏览查询有关政府信息。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一是印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7〕182号),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让公众更好地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三是每年年初制定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活动安排,对访谈内容、访谈主题、访谈嘉宾、访谈方式进行明确,并提前安排好全年的访谈时间。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将所有乡镇和部门的网站统一整合迁移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来。二是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对网站各栏目的保障任务进行分解,确保网站栏目更新及时。三是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网站各内容保障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领导审核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安全。四是对我县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摸底,掌握我县政务新媒体的总体情况,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模块功能,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三)畅通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服务

        进一步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54个,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751条,访问量达543822人次。加强县档案馆的公共查阅点建设,完善硬件设施配备,开展现场查阅、网上查阅、电话咨询等服务;努力拓展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在《桃源乡讯》不定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春有线电视台解读重大政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县各级各部门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为5455条,其中:主动公开1751条,占32.1%;依申请公开1399条,占25.65%;不予公开2305条,占42.25%。

        主动公开的1751条政府信息中,县级政府主动公开245条,22个乡镇政府主动公开496条,31个县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1010条。全县2003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2163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

        机构职能类信息234条,占13.36%;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4条,占4.8%;

        规划计划类信息43条,占2.46%;

        行政许可类信息21条,占1.2%;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6条,占0.91%;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8条,占1.6%;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5条,占2.57%;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2条,占9.25%;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9条,占4.51%;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9条,占13.65%;

        其他类别信息800条,占45.69%。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54个,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1751条,全年访问量543822人次,2008年以来累计2073927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在县档案局一楼设立“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按制度开展信息查阅服务,2017年全年接受现场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数9人次。汇集各公开责任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配置一台电脑及档案橱、办公桌椅、档案盒等设施,方便群众查阅。

        3、其他方式

        县政府各部门还利用永春有线电视台、《桃源乡讯》等媒体,及时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印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7〕182号),并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要求各有关部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进行政策解读,2017年累计发布解读信息35条。2014年以来累计发布解读信息183条。进一步落实健全舆情收集机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及时启动舆情应急响应,澄清事实真相,正面引导舆论。2017年举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2期,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8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4件,通过微博微信及其他方式回应公众关切503次。全年共有188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其中现场咨询531人次,占28.15%;网络咨询91人次,占4.83%;电话咨询1264人次,占67.02%。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县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件。2017年我县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其中,当面申请79件,占95.18%;网络申请4件,占4.82%。

        全县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79件,占95.1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占3.62%;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占1.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提升空间,主要是:一是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且多数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深化,各公开责任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18年,我县将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贯彻《条例》和《办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开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公开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推进公开标准化。编制永春县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化。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和实效。

        (四)进一步推进公开法治化。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办理,降低信息公开法律风险。

        (五)进一步推进公开规范化。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51

    21638

      其中:1. 政府网站公开数

    1751

    21638

            2. 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3

    1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79

    100

            2.网络申请数

    4

    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3

    1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83

    107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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