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新修订)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谱写永春绿色崛起新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定期收集整理本单位的主动公开信息,制作《保密审查登记表》和《主动公开登记表》,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1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20年县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办结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再建设,确保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要求,同时优化平台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5、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模板编制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一是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机构设置”栏目,督促各有关部门将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信息及时发布到栏目下,并向公众集中展示。二是召开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对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我县已完成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三是制作《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永政〔2020〕41号)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专栏,向社会集中展示我县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向公众集中展示国务院、省、市及我县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解读信息,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应急防疫和联防联控”专栏,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确保快速反应。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目前,我县已按照国办要求对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丰富政策解读信息的形式,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目前,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6、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余金南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培训工作。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永春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指南》、《永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一览表》等进行了专题解读说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业务能力。四是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县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考核促落实,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 |
32023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新修订《条例》情况的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充分;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2021年,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调研指导,确保各乡镇各部门将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二是不断完善我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积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政策文件的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四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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