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新修订)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综合永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春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谱写永春绿色崛起新篇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情况
2020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3条,其他类信息28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做好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余金南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各乡镇各部门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培训工作。2020年10月19日,我县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永春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指南》、《永春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一览表》等进行专题解读说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业务能力。四是规范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县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考核促落实,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2)聚焦重点,强化权力配置公开。一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2020年11月30日,我县制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永春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永政办〔2020〕54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机构设置”栏目,督促各有关部门将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信息及时发布到栏目下。目前,我县25个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信息已全部上网公开并向公众集中展示。三是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2020年10月19日,我县召开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对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我县已完成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四是制作《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永政〔2020〕41号)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3)聚焦“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助力‘六稳’‘六保’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向社会集中展示我县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 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2020年,我县共发布相关信息203条。二是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2020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累计公开信息116条。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各项政策举措进行阐释。政策文件出台后,相应的政策解读材料也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进行发布,同时也会转载一些上级的政策解读信息,为公众深入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提供便利。
(4)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飞行手册》,全面实行“一家牵头、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张蓝图”的审批模式,将全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在全市率先开展二手房交易“七窗合一”改革,推进二手房和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张申报表、交一套材料、跑一趟就能把事办好,办理时限提速68.75%,将9张申请表整合为1张;推进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联审,将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时限由87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提速82.76%。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向公众集中展示国务院、省、市及我县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解读信息,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5)聚焦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应急防疫和联防联控”专栏,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确保快速反应。2020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869条。
(6)聚焦新《条例》,加强工作制度执行。一是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目前,我县已按照国办要求对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丰富政策解读信息的形式,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目前,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20年永春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再建设,确保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要求,同时优化平台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及模板编制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5 |
32 |
2491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31 |
448 |
1412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41 |
115 |
142602 |
行政强制 |
143 |
11 |
65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53 |
101624970.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永春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人员流动性大;二是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新修订《条例》情况的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充分;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2021年,永春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要求各单位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不脱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认识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足发展。三是不断完善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有效落实新《条例》各项要求。四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五是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政策文件的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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