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综合永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751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春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9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9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5条,其他类信息37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2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效,增强政府网站权威性、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再建设,不断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下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21〕31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模板编制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8 |
5 |
8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4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9849 |
||
行政强制 |
727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04.6787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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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强。
2022年,永春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多采用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二是对标对表上级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模块设置“十四五”规划专栏,主动公开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上级“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信息,同时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2)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及时公开我县关于2021年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2021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97条。
(3)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资金”栏目,下设“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等5个子栏目,主动公开我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及2021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情况。集中公开我县77个县直单位(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22个乡镇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情况及2021年部门预算。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累计公开相关信息94条。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模块开设“应急防疫和联防联控”专栏,下设“疫情防控”和“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等2个子栏目,及时公开每日疫情最新情况,我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知、通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2021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782条。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下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21〕12号),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机制。2021年,我县共出台涉及工业、建筑、旅游、就业创业、人才、教育、消防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2份。所有政策文件均以图解的形式进行解读,每份政策文件均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并做好相互关联。
(2)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3)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7年,我县已完成所有乡镇和部门网站的关停整合工作。2019年7月1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式迁移至泉州市政府网站群统一技术平台。二是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春分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前端展示工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逐步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三是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2021年,我县关停注销今日头条账号1个,政务微博账号1个。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不断完善专栏建设工作。现已完成我县26个领域和22个乡镇的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1)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及时转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加强指导和学习,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新模板编制年度报告,并在时限要求内及时上网公开,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5.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1)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常委、副县长蔡映辉同志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县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考核促落实,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2021年11月18日,我县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全省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班,切实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对待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以评估促完善,持续改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
(3)狠抓任务落实。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二)信息处理费有关情况
1.2021年,我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更新公开指南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有关内容。
2.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1年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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