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5:34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综合永春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7516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春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2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2条,其他类信息26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和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2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已办结2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保密审查流程要求,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省、市有关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不断完善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常委、副县长蔡映辉同志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县年度绩效考核,以考核促落实,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二是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常态化信息监督机制,每日对网站信息进行读网查验,把好信息发布第二道关;每季度对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确保政府网站有序运行。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2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5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423

      行政强制

      64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0.461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县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咨询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探索建立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人员培训,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惠企纾困政策汇总”专栏,集中展示省、市、县三级出台的惠企纾困政策,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二是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三是积极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宣传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2年共发放公平竞争政策及反垄断普法宣传单50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200多份,各单位LED滚动宣传30000多条次。

      (2)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及时转载发布国家、省、市有关减税降费方面的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项目建设”专栏,发布综合信息、政策法规、项目名单、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等,积极引导市场预期。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永春县招商一张图”专栏,集中展示我县经营性用地各地块信息,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2.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应急防疫和联防联控”专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和我县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843条。

      (2)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我县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相应的政策解读材料,最大限度利企惠民。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专栏,及时发布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信息,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

      3.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栏目下集中公开我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2)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一是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地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主题服务”,围绕社保、住房、交通、教育、 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健康和企业开办等主题领域,融合提供办事服务、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常见问题、地图服务、互动知识库等各类信息资源。

      4.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2)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实现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四是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的网民留言答复工作,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规范高效办理网民留言。2022年累计答复网民留言13件,答复率100%。

      (3)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一是以公开促规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乡村振兴”“农机补贴”等栏目,及时公开有关涉农补贴、补助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有关信息128条。二是以公开促服务。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三是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5.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在发布政策文件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

      (2)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出台《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梳理形成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

      (二)信息处理费有关情况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2年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