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22-00017
- 备注/文号:永财建〔2022〕3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3
永财建〔2022〕3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2年第四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2022〕253号),我县获得2022年第四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下文简称“流域补偿资金”)1988万元(其中按因素切块资金1243万元、按流域水质奖补资金725万元、支持重点项目资金20万元),结合2019年结余资金80.923万元。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分解下达补偿专项资金2068.932万元至相关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符合流域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附表:2022年第四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及2019年结余资金安排明细表
永春县财政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2022年第四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及2019年结余资金安排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全县农污建设项目资金 |
400 |
桃溪水利公司 |
2 |
河长办监管平台建设 |
100 |
水利局 |
3 |
全县农污设施智慧化监管平台前期建设项目 |
200 |
永春生态 环境局 |
4 |
全县镇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以及流域整治补助资金 |
200 |
|
5 |
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建设 |
30 |
|
6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
50 |
|
7 |
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
155.673 |
|
8 |
全县环境卫生治理经费 |
300 |
城市管理局 |
9 |
垃圾渗滤液处理费 |
353.25 |
|
10 |
蓬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
180 |
蓬壶镇政府 |
11 |
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 |
80 |
环卫所 |
12 |
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 |
20 |
桂洋镇政府 |
合计 |
2068.923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