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永财监〔2024〕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永春县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25 09:55

      2023年度,永春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深化部门工作协同、创新普法活动形式、丰富法治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财政系统普法体系,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部署

      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部署,制定《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永春财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各部门具体抓的普法宣传格局,为法制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和组织保证。

      (二)完善制度,提升队伍素质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财政工作动态、政务指南、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注重集中宣传教育,利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及学习。利用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每日一法有奖竞答”、“学习强国”、行政执法证考试等方式学法,增强普法实效,提升干部的法律素养。

      (三)加强协作,促进依法理财

      针对部门预算编制、全面绩效管理、新《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等工作,积极向预算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提升依法理财水平;针对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走进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和涉企财政奖补政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主动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调研走访服务活动。加强与服务单位联系,做到党组成员及股室每年参与二次以上的实地调研、学习、走访、服务活动。完善服务单位矛盾困难化解机制。广泛深入了解企情民意,建立健全企业重大矛盾、重大问题和重大困难情况汇总、分析和处理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问题处理责任制,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调动各方力量解决企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健康发展。

      (五)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

      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载体,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我局采取集中辅导与干部自学、领导讲学与专家导学、观看电教片与知识竞赛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宣传教育,组织观看了专题电教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步骤和时限,统一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部门内部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督、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岗位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构建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与滥用。

      (八)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听取局法律顾问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由局党组会或者全体会议决定,并全过程记录、存档。人大议案每年完整回复,获得人大代表满意。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

      二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论水平有所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得到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在各项财政管理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升。将普法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持续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接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依托监管平台,针对代理记账和政府采购领域等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阅、询问了解等方式,重点对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资格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普法贯穿执法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了我县行业监管,规范服务市场秩序,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四是开展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强化对资金安全的严管理常监督,成立了永春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国库股、财监股、综合股、国库支付中心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落实责任分工,经常性对县级和乡镇级财政资金安全进行检查。印发了《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报送乡镇财政所账户基本情况的通知》《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实施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全县“1+X”专项督查。认真履行“1+X”成员单位职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2次对县直部门、乡(镇)、医院、学校、国有企业等30个单位进行“1+X”专项督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提升法律素养,推动法治思维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

      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法活动,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及时就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充分利用“永春财政”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信息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意识。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财政业务。围绕法律宣传融入财政日常工作,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治培训等,把法治思想融入财政业务和日常宣传教育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立足部门职责,常态推进财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有计划的开展普法宣传培训,针对财政财务管理、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有计划地举办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非税收入管理等财税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实践活动,认真开展财政法治示范创建,促进普法宣传与依法行政深度融合。从宏观上、系统上推进财政工作沿着法治化轨道向前推进。同时,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渗透性,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财政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法治宣传,持续提升社会公众财政法治素养

      紧抓法治宣传重点,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以真实具体的案例、通俗简洁的语言,通过分析案情、解析法律等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永春财政”微信公众号等,积极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聚焦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传播力,提高社会大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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