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永财建〔2024〕1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2
永财建〔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4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2024〕157号)文件,我县获得2024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下文简称“流域补偿资金”)1288万元(其中清算2023年按因素切块资金483万元、清算2023年按流域水质奖补资金725万元、重点项目资金80万元)。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分解下达补偿专项资金1288万元至相关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等,符合流域补偿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附表:2024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永春县财政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2024年第一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桃溪美丽河湖 |
50 |
永春生态环境局 |
2 |
呈祥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
30 |
呈祥乡 |
3 |
湖洋镇流域水质整治 |
50 |
湖洋镇 |
4 |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
1158 |
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合计 |
1288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