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永财建〔2025〕2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5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未成对泉财综〔2025〕342号未成对文件,我县获得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290万元。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分解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相关资金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截留、挪用。
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的作用和效益,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完备项目档案资料,确保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财政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表1
2025年度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责任单位 |
|
1 |
2026年晋江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等项目 |
120 |
永春生态环境局 |
|
2 |
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费用 |
170 |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合计 |
290 |
||
附表2
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专项名称 |
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第二批) |
||||
|
主管部门 |
永春县财政局、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本批下拨资金 |
290 |
|||
|
总 体 目 标 |
县域主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有效推进,流域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水质持续保持良好。 |
||||
|
绩 效 目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
项目完工率 |
≥50%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 |
100% |
|||
|
小流域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 |
不低于上年 |
||||
|
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时限 |
长期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水环境质量满意度 |
≥90%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