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永财建〔2025〕2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3
    永春县财政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12-31 15:31

    各相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拨2025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未成对泉财综〔2025〕342号未成对文件,我县获得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290万元。经研究并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分解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相关资金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截留、挪用。

      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的作用和效益,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完备项目档案资料,确保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附件:1.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财政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表1

      2025年度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责任单位

    1

    2026年晋江流域水质提升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等项目

    120

    永春生态环境局

    2

    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费用

    170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合计

    290

     

      附表2

      2025年第二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第二批)

    主管部门

    永春县财政局、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资金情况

    (万元)

    本批下拨资金

    290

    县域主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有效推进,流域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水质持续保持良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率

    100%

    项目完工率

    ≥50%

    生态效益

    指标

    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

    100%

    小流域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

    不低于上年

    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时限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水环境质量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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