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14-00001
- 备注/文号:永财〔2014〕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9
永财〔2014〕2号
永春县财政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永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3〕183号)要求,特编制永春县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开公布。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号(永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5-23882368
电子邮箱:yc23882368@126.com
一、概述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体现了县财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公开信息的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和更新,确保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学习,打牢基础。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开通电子政务VPN接入平台,认真学习平台的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平台使用中的系统登录、系统管理、信息发布等操作,为信息公开打下了基础。
3、完善出台指南和目录。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参照市财政局、县政府制定的指南和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完成《永春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永春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认真梳理2002年以来的历史类政府信息,界定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别,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目录编制,为公开工作打好基础。至目前已主动公开信息24条,并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移交县档案馆。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3 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目前尚有部分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不够准确,对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不够熟悉。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认识,为贯彻《条例》营造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做好信息梳理、制度建设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按时规范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永春县财政局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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