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永财办[2017]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永春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6〕180号)要求,特编制永春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开公布。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财政路1号(永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95-23882368
电子邮箱:yc23882368@126.com
一、概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为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办公室负责协调财政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突出重点,规范内容。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要求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1个月内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其中:部门预决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的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是继续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局汇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三公”经费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数额及年度间增减变化说明。三是全面梳理权力。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共清理出行政权力57项、责任清单133项。对于梳理出来的权力、责任事项,进行排序、登记,规范列明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行使主体或承办机构等。四是优化运行流程。对于清理后经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按照公开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减少内部审批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五是公开权力清单。将经法定程序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保密事项除外),以清单列举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开每项权力运行的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学习,打牢基础。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开通电子政务VPN接入平台,认真学习平台的操作规程,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了平台使用中的系统登录、系统管理、信息发布等操作,为信息公开打下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主要包括:财政资金、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截止至2016年底,累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并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移交县档案馆。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开展不够。局内部分干部职工仍旧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局属各单位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于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界定难度较大。三是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时间相对紧张,更新信息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局机关内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规范化提供制度保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永春县财政局
二O一七年一月三日
附表
2016年永春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6 |
23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06 |
23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