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1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2
永发改审〔2021〕17号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蓬壶镇工业园区挡土墙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招商引资投资环境,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蓬壶镇工业园区挡土墙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03-350525-04-01-938126),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815平方米。新建挡土墙180.68米,护脚墙203米。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0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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