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2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7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楼外周项目招标方式的批复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楼外周项目招标方式的批复
    时间:2021-05-21 09:19
    永发改审〔2021〕26号 

    永春县桃城镇中心小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楼外周项目招标方式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楼外周项目由永春县桃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捐建,捐建人要求该项目施工不采用招标形式,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核准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不采用招标形式。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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