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2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7
永春县桃城镇中心小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准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楼外周项目招标方式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永春县榜头实验小学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期工程)-楼外周项目由永春县桃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捐建,捐建人要求该项目施工不采用招标形式,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核准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不采用招标形式。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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