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35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2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6
永发改审〔2021〕28号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仙夹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东里村文化活动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里村文化活动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2105-350525-04-01-715992)。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仙夹镇东里村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仙夹镇盘龙小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1210平方米,建设一栋公共文化活动馆,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栋主体场馆及零星配套,主要功能布局为游客接待室、农贸特色产品小超市、科普教育馆及老人文化活动馆。
四、主要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等级:三级,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上部结构体系:框架体系,设计防火分类及耐火等级:二级,抗震等级:七级。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万元,预备费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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