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59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4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0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吾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吾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1-09-20 10:53
    永发改审〔2021〕46号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吾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吾峰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09-350525-04-01-75346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对择水村、培民村、侯龙村、梅林村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3750亩,主要建设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排灌渠5条,长度共计1655,排水沟3条,长度共计614.4米;建设排渠2条,长度共计530米;建设输水管道5条,长度共计1995米;建设砌渠道7条,长度共计2760.4米;建设拦水坝2座(烘口水渠拦水坝)、滚水坝3座、山塘1座;设置量水堰7个、管道给水口67个、渠道放水口68个、排水过路涵管3个、量水计3个、C15砼镇墩40个、沉砂池4个、阀门井5个。2)田间道路工程:建设田间道路10条,总长1899.1米,建设田间路15条,长度共计39347米;建设生产路7条,长度共计3725米;建设涵洞2座;配套倒车转台5个,错车道12个。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0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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