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73
- 备注/文号:永发改〔2021〕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2
永发改〔2021〕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政办〔2019〕51号)精神,现将《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永春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省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17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4项。
我县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5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项。
特此通告。
附件:1、《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永春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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