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1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4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复函
    时间:2024-02-04 17:13

     

    永春县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编码:2401-350525-04-01-474697)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桃城镇、石鼓镇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永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包含桃溪醋厂雨水箱涵改造工程、桃山路-宝龙路口雨水改造工程、福龙丽景西路雨水工程。详细内容:①桃溪醋厂雨水箱涵改造工程新建 B5000XH3000 箱涵102 米;②桃山路-宝龙路口雨水改造工程新建 DN500 雨水管20 米,800×800 盖板沟260 米;③福龙丽景西路雨水工程新建 DN600-DN1200 雨水管 569 米。

      五、主要设计标准

      拟建雨水管道、盖板沟及箱涵,其中d600以下管道采用 HDPE 缠绕结构壁管(B 型),管道基础采用180°砂基础,15cm厚砂垫层;600≤DN≤1200管道采用承插式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采用120°-C20砼基础;盖板沟及箱涵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盖板沟基础采用10cm厚C20砼基础,箱涵基础采用10cm厚C20砼基础+20cm厚4:6砂碎垫层。管道、盖板沟及箱涵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695.16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608.2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6.66万元、基本预备费20.2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一般债券)。

      七、建设工期:按10个月控制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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