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22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2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7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4-02-27 17:03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永春县蓬壶镇桃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编码:2402-350525-04-01-111875)建设,对助推桃溪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镇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桃溪流域两岸农田修建生态沟渠,截留农田退水并进行处理,总长度3.33公里;建设人工湿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系统1套,共计2.01万平方米,修复河道缓冲带47643平方米,提升流域水质;建设生态护岸4.22公里;通过以上工程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修复,保障水生态安全。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372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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