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23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2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7
永春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暴雨台风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暴雨台风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暴雨台风堤防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编码:2402-350525-04-01-690804)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镇、东平镇、桃城镇、吾峰镇、介福乡、东关镇、五里街镇、石鼓镇等8个乡镇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拟对永春县8个乡镇堤防水毁进行修复,总工程量约16300立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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