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27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桃美村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3-25 17:14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湖洋镇桃美村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永春县桃美村老年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桃美村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编码:2403-350525-04-01-545806)建设,对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湖洋镇桃美村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湖洋镇桃美村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在永春县湖洋镇桃美村建设1座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用地面积18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1 平方米,设有舞台、门球场、气排球场、地掷球场、篮球场等设施,配套照明、通风和运动设备、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为1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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