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70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6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2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永春县工人俱乐部(文化宫)改造项目总投资的复函
    时间:2024-09-10 16:47

    永春县总工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永春县工人俱乐部(文化宫)改造项目调整概算总投资的函》收悉。永春县工人俱乐部(文化宫)改造项目于2024年5月8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永发改审〔2024〕42号),项目概算总投资1098.9959万元。

      因项目在设计及地质勘察阶段时,发现基础埋深与原有图纸存在偏差,基础持力层为粉质黏土,建筑物年代久远主体结构需加固,主体结构加固会导致上部荷载加大且考虑结构抗震要求,原有基础无法满足上部结构加固后的结构安全,需进行基础加固。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概算总投资调整为1204.917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1049.1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6369万元,工程预备费35.094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总工会专项资金。

      其余建设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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