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74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7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3
永春金禹水利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晋江流域东溪永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晋江流域东溪永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409-350525-04-01-605691)建设,对改善部分河段防洪体系不健全、河道淤积、截污控污不彻底、河流生态脆弱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湖洋镇、介福乡
三、项目单位:永春金禹水利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污水管网10.5km、生态护岸20.4km、生态隔离带3.5平方公里、垃圾收运40吨/日、污染底泥清理3.6万立方米、生态沟渠11km。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金额为5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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