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84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8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4
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报来《关于永春县2025-2026年东部中型灌区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永春县2025-2026年东部中型灌区新建项目(项目编码:2410-350525-04-01-794476)建设,对完善永春县东部中型灌区骨干灌排工程设施,提高供水效率和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永春县湖洋镇、介福乡和外山乡3个乡镇,24个村。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渠首工程:改建改造渠首工程54处。
(2)骨干渠道工程:渠道衬砌加固,总长度24.94km。
(3)排水工程:灌排渠衬砌加固,总长度2.87km。
(4)渠(沟)系建筑物与渠系配套设施:渠系建筑物改造 277 处。
(5)用水量测:配套量水设施74处,监测渠道水位、流速、流量信息,查看运行情况。
(6)灌区信息化:接入现状建灌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及创建移动智能终端APP等,科学进行水位流量的监测和超警戒预警,提高灌区运维和巡检工作效率,为灌区的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保障。
五、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金额为327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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